兴城四家村企业集团公司荣誉录:
1996年被中共辽宁省委评为“精神文明单位标兵”
1999年7月被中共辽宁省委评为“先进党总支部”
1999年9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
2004年被辽宁省企业文化联合会授予“辽宁省知名企业”
2005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2008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市)财源建设工程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税源大户
2010年7月被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授予“中国村庄名片:股份改制,产权明晰,闻名全国,领跑辽西”
2010年被葫芦岛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1年荣获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2011年被兴城市总工会授予“和谐企业”、“工人先锋号”称号
2012年被中共兴城市委、兴城市人民政府授予纳税特殊贡献企业特等奖
2012年被中共兴城市委、兴城市人民政府授予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2012年被中共兴城市委、兴城市人民政府授予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
2012年6月被授予辽宁省十大幸福村庄
四家村企业集团被辽宁省政府评为优秀企业,曾获“辽宁省小巨人企业”、“工业明星村”等殊荣,连续多年保持“葫芦岛发展乡镇企业第一村”称号。
2013年被葫芦岛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3年被中共兴城市委、兴城市人民政府授予纳税特殊贡献企业特等奖
2016年被葫芦岛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