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兴城市四家村简介
兴城市四家村隶属于兴城四家屯街道,全村一个自然屯,五个村民小组,总居住人口4200人,其中本村农民813户,2177口人。耕地面积510亩,本村劳动力830人,90%成为本村企业职工。2023年预计全村(含村企业集团)工农业总收入11.5亿元,利税1.1亿元,村民人均收入3.5万元,人均住房45平方米。四家村2007年经市委批准升格为村级党委,下设四个党支部,现有党员143名。 上个世纪70年代,四家村是个有名的贫困村,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当时村民人均年收入只有46元,全村200多户人家就有20多户背井离乡迁到外地。 “四家四家,缺吃少花;光棍成帮,穷得叮当”就是当时四家村的真实写照。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四家村党支部一班人在张文成的带领下,率先解放思想,探索改革发展,因陋就简,因地制宜,招聘能人,滚雪球式的发展村办企业,壮大发展了集体经济。1983年开始,投资三千多万元进行旧村屯改造,重新规划建设四家新村,村民全部住上新房。1983年成为辽西第一个电视村、电话村,同时建设完善各种文化活动设施,村容整洁,户户安上自来水,免除村民一切负担,率先进入省级文明村行列。 1992年12月在村办企业发展的基础上,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依法管理企业,依据公司法,成立了辽宁省四家实业总公司;1997年12月组建兴城市四家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了彻底改变村办集体企业管理模式, 2006年8月在省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村党委领导下,改制为兴城市四家村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村企分开,产权明晰,村民成为股东,四家村成为辽西地区第一个股东村,村民股权占84%,村委会公益股6%,管理干部股权占10%,在省内率先走上共同致富之路。当时在资产评估基础上,将村集体企业净资产1.25亿元分配给每个家庭,每位村民享有股权10万元,村民股东内部股权可以转让,也可以由子女继承,股东依法承担企业盈亏责任。全村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及股东代表依法民主监督管理。公司改制以来,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每年均比改制前提高15%以上,股份公司保持连续十七年股权分红,股东分红比例达到公司年利润的20%,增加了村民的幸福指数,现企业集团积累总资产已超过25亿元,是改制前的20倍,村集体经济、环境建设、医保事业得到极大增强,村民生活水平日益巩固提高。20年来村民新农合参保全部由村委会积累中缴纳,村民不拿一分钱,年龄大的老人都享有股权,每年企业分红款都花不完,生活幸福快乐。 在企业不断发展的同时,四家村党委、村委会按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二十字标准,结合四家村的实际,又重新制定了新农村建设规划,坚持向实现城镇化的目标迈进。2008年至2022年,村企业集团加大投资本村规划改造建设四家新村、兴海书苑、玫瑰园等住宅小区,使大部分村民搬进新居,住上了楼房。四家村先后又投资重修加宽了村内道路、村西公园,路旁重新栽植绿化带,对别墅区、住宅小区进行给水、排水、供暖、天然气管道维修、巷道改造,使污水排放进入城市公共管网,为未来四家村向城镇化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多年来,四家村党委十分重视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坚持开展“一联系、二保证、三带头”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主席新时期的发展理念和指导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等活动,坚持从严治党理念,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了全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四家村党委始终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成立社会主义新思想新风尚道德理事会,协助村委会负责全村红白喜事,家庭不和、后进村民教育等工作,村委会每年定期开展五好家庭评选,全村五好家庭率95%,全村每五年召开一次大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树立村民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致富、文明、先进模范典型,在全村形成树新风、讲文明的良好氛围,三十年来全村社会稳定,治安良好,先后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村称号和全国先进党组织称号。 在党中央及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四家村人积极投身新时代建设热潮,支持村企业集团股份公司发展,充分发挥家庭自身能力,借助海滨旅游区优势,发展家庭宾馆、海上养殖,重视对本村年轻人培养。全村坚持个人、集团两个轮子一起转,走全村共同致富之路。如今的四家村,治安良好,民风向上,楼房林立,错落有致,街道整洁,村风文明,管理民主,社会稳定,呈现出一片祥和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兴城市四家村党委、村委会班子成员 兴城四家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新 张新,1978年,男,汉族,中共党员,沈阳工业大学建筑专业毕业,助理工程师。2001年11月分配在葫芦岛市国家税务局工作,2012年8月辞去葫芦岛市龙港区国家税务局马仗房税务分局局长职务。现任四家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当选为第七届兴城市人大代表,兴城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兴城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2013年12月起连续两届当选葫芦岛市人大代表。2013年4月被评为兴城市特等劳动模范、葫芦岛市劳动模范,2014年4月荣获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2016年2月被团省委评为“向上向善辽宁好青年”,2016年1月被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市人大五届代表”,2016年9月被全国“村长”论坛组委会评为“全国十大杰出村官”,2019年6月当选辽宁省企企联合会、辽宁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荣获“辽宁省优秀企业家”称号。 兴城四家村党委副书记、建筑公司党支部书记 马辉 马辉,1970年生,男,汉族,工程师,历任四家建筑公司安质员、安质科长、副经理。现任四家村党委副书记、建筑公司党支部书记、四家村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四家建筑工程公司经理。2018年当选为第八届兴城市人大代表,曾荣获“葫芦岛市劳动模范”、“葫芦岛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兴城四家村党委纪检委书记 张涛 张涛,1982年生,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葫芦岛技术职业专修学院会计专业毕业,助理工程师。2002年3月开始在四家建筑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安质员、科长、副经理等职务,2016年3月担任兴城市四家宏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经理。现任兴城市四家村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四家宏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经理, 2021年1月当选为村党委纪检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2020年获得兴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兴城四家村党委委员 彭德武 彭德武,1966年生,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兴城市四家村党委成员。兴城市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人大代表,第三届、第四届葫芦岛市人大代表。曾荣获兴城市“十大杰出青年”、葫芦岛市“十大杰出青年”、“葫芦岛市青年科技致富十大状元”、“省十大农村杰出青年”、“全国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兴城四家村党委委员、 兴城大红门党支部书记张文举 张文举,1971年生,男,汉族,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兴城市塑料彩印厂副厂长、铜业公司副经理、四家村委会治保主任、民兵连长、井盐水养殖公司经理、企业集团监事会主席,现任兴城市四家村党委成员、四家村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兴城大红门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经理。曾荣获兴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兴城四家村党委委员、村委会副主任 张伟 张伟,1964年生,男,汉族,中共党员,初中学历。2010年3月担任四家村委会副主任。2021年1月当选为村党委委员,农业党支部书记。2022年10月当选企业集团公司董事。
兴城四家村党委委员 冯伟 冯伟,1970年生,女,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1年3月担任四家村委会计生主任、妇联主席、团委书记。2021年1月当选为村党委委员,负责宣传工作。 兴城市四家村发展历程 上个世纪70年代,四家村是个有名的贫困村,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当时村民人均年收入只有46元,全村200多户人家就有20多户背井离乡迁到外地。 “四家四家,缺吃少花;光棍成帮,穷得叮当”就是当时四家村的真实写照。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四家村党支部一班人在张文成的带领下,率先解放思想,探索改革发展,因陋就简,滚雪球式的发展村办企业,壮大集体经济。1983年开始,投资三千多万元进行旧村屯改造,重新规划建设四家新村。1983年成为辽西第一个电视村、电话村,同时建设完善各种文化活动设施,村民全部住上新房,村容整洁,户户安上自来水,免除村民一切负担。率先进入省级文明村行列。 1992年12月在村办企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依据公司法,成立了辽宁省四家实业总公司;1997年12月组建兴城市四家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了彻底改变村办集体企业管理模式,在村党委领导下,2006年8月改制为兴城市四家村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村企分开,产权明晰,村民成为股东。村民股份占84%,村委会公益股权占6%,管理干部占10%,在省内率先走上共同致富之路。 在企业不断发展的同时,四家村党委、村委会按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二十字标准,结合四家村的实际,又重新制定了新农村建设规划,坚持走城乡一体化,让农民也过上城里人一样的生活。2008年至2022年,村企业集团加大投资本村规划改造建设四家新村、兴海书苑、玫瑰园等住宅小区,使大部分村民搬进新居,住上了楼房。村委会又先后投资重修了村内道路、村西公园,路旁重新栽植绿化带,对别墅区、部分住宅区进行排水管道维修、巷道改造,使污水排放进入城市管网,为提升城镇化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多年来,四家村党委十分重视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多年坚持开展“一联系、二保证、三带头”活动,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坚持从严治党的理念,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四家村始终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投入,成立道德理事会,村委会定期开展五好家庭评选,每三年召开一次大型表彰会,树立村民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致富、文明典型,在全村形成树新风、讲文明的良好氛围。 如今的四家村,村屯规划有序,别墅、楼房错落有致,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社会稳定,呈现出一片祥和的新风尚,曾多次受到国家和省市的表彰。村党总支1995年被中共辽宁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总支”称号,1996年被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02年被中共辽宁省委树为“‘五个好’村党总支标兵”。四家村连续20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村,1999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示范村”,2005年被国家民政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为“全国文明村镇”,2007年全国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领导小组授予“全国绿色小康村”,多次被葫芦岛市、兴城市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6月被授予辽宁省“十大幸福村庄”,2014年 被评为辽宁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单位。老书记张文成连续多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两次荣获全国劳动模范,2002年被中共中央树为“全国农村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层干部标兵”,2006年获“全国十大杰出村官”,2011年被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2012年被授予“功勋村官”。张文成因年事已高,2013年3月申请辞去村党委书记,现担任企业集团名誉董事长,由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建筑专业的本村青年干部张新担任村党委书记、企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他将继续带领四家村新的领导班子在各项事业上奋勇前进。 兴城市四家村荣誉录 四家村党总支1995年被中共辽宁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总支”称号,1996年被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1996年被中共辽宁省委评为“文明单位标兵”,1998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评为“小康示范村”,1999年9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1999年7月被中共辽宁省委评为“先进党总支部”,2002年被中共辽宁省委树为“‘五个好’村党总支标兵”。 四家村连续20多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村,1999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示范村”光荣称号,2005年被国家民政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2003年被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评为“全国协会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民政厅授予“省村民自治模范村”,2004年被辽宁省企业文化联合会授予“辽宁省知名企业”,2005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为“全国文明村镇”。 2007年,全国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国绿色小康村”,辽宁省文化厅授予“辽宁省先进村文化室”,辽宁省村务公开协调小组授予“辽宁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辽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授予“辽宁省老龄工作敬老优秀村”,2008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市)财源建设工程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税源大户”,2010年7月被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授予“中国村庄名片:股份改制,产权明晰,闻名全国,领跑辽西”,连续30多年被葫芦岛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1年荣获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2011年被兴城市总工会授予“和谐企业”、“工人先锋号”称号,2012年被中共兴城市委、兴城市人民政府授予“纳税特殊贡献企业特等奖”,中共兴城市委、兴城市人民政府授予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中共兴城市委、兴城市人民政府授予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6月被授予辽宁省十大幸福村庄,2014年被评为辽宁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单位,2020年兴城市四家村企业集团被葫芦岛市评为“飞地经济”先进单位,2020年兴城市四家村党委被兴城市委组织部评为2019年“过程典型”选树活动旗手单位,2020年兴城市四家村企业集团被兴城市委、市政府评为2019年度突出贡献十强企业。 四家村企业集团被辽宁省政府评为优秀企业,曾获“辽宁省小巨人企业”、“工业明星村”等殊荣,连续多年保持“葫芦岛发展乡镇企业第一村”称号。
1月17日上午,农历腊月二十六,春节前夕,四家村党委书记、企业集团董事长张新,村党委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张伟,村党委委员、村妇联主席冯伟,村文书刘晓钢,代表村党委、村委会、企业集团公司对四家村老复员军人万纯裕,五保户刘井龙、张文洋,低保户张丽兰,村残疾户张国海、康振旭、张淼、张闯、王立军、刘嘉瑞、张博、王宝顺、孙宝珍、刘芙林等14户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为他们送来了慰问品及慰问金。 ... 9月18日上午9时,市委书记朱德义、市委办主任蔡立生、发改局局长赵恕也、住建局副局长纪旭鸿、自然资源局局长沈朝辉到四家村企业集团进行调研。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张新、开发公司经理赵秋光、建筑公司经理马辉、集团董事许俭陪同。 朱德义... 为庆祝集团成立二十五周年,丰富员工们的业余生活,加强各公司之间的联系交流,增进员工间友谊,促进营造和谐的公司文化氛... |